2013-04-30

【紀錄】社團申請表 - 配音廣播社


申請日期:102 年 4  30  
東 海 大 學 學 生 社 團 成 立 申 請 表
社團名稱
配音廣播社
社團
性質
■藝術性□服務性□系學會
□康樂性□學術性□聯誼性
指導老師
蔡偉鼎
Voice Acting and Broadcasting Club
申請人
黃奕慈
系級學號
哲學四
聯絡電話

申請文件
■指導老師姓名:      (本人簽章) 服務單位:■校內 東海大學第一校區(哲學系) □校外
■組織章程(草案)  ■二十人以上連署名單(附件) □其他              
成立

宗旨
  歌者不一定會配音,劇者亦不一定會配音;語言乃溝通之第一手段,聲音乃情緒人格之第一呈現。研究聲音的使用技巧,包括朗讀、對話、演講、戲劇,做到對任何他人第三者最清晰的溝通,最真誠的表達,挖掘「發聲」的無限可能性。
  本社的宗旨即在將配音帶出幕後領域,宣揚配音藝術於東海大學,以提升富含自由與創意的東海大學校園中藝術形式之多樣性,亦提升配音藝術的能見度,並提供相關領域的入門及學習平台。「以配音來創作與表演」為本社核心指標。
備註
*本社為中南部唯一不分語系純配音研究之大學社團。
*配音雖為戲劇一環,然而單純以聲音演繹之技巧並非演戲得以深入。
*廣電領域雖為配音基本之一,本社更著重於其之上的創作、表演,對劇情的演繹。
*本社的活動核心主要在於不限形式的配音「創作」「表演」「推廣」。
新社團成立注意事項
一、本校學生社團申請成立,係依據本校「課外活動通則」所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依本校學生手冊所規定,性質相同、類似或易使第三者對其內容產生混淆之社團不得重覆成立。
三、申請表填寫需為電子檔(標楷體12),社團名稱需中英對照,簽名處應親自簽名以示負責。
四、新成立社團之校內指導老師以本校教職員工為限,於成立後由學校遴聘之。成立時需由指導老師親自簽名,表同意擔任。
五、社團的成立應以全校師生為對象,而非針對某系或某班為主體。發起人為當然之社員,應親自簽名以示負責。
六、經學務長核可後,依規定輔導一年,觀察期間,學校不提供社團辦公室、設備器材、經費補助、指導老師指導費。輔導期間需開始製作經營社團網頁。
七、書面資料審核通過後,需派發起人及社員一至二人出席,課外組所召開的社團成立審查會議,並接受審查委員之審查和詢問。其內容包含未來活動規劃,社團實務運作的計劃等。
八、社團地址需設於校內,社團成立後始可依成立時間先後申請社團辦公室空間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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