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團名稱: 配音廣播社 實施學期: 101 學年度 2 學期
東海大學學生社團組織章程
102年 5 月 3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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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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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音廣播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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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人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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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總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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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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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配音帶出幕後領域,宣揚配音藝術於東海大學,以提升富含自由與創意的東海大學校園中,藝術形式之多樣性,並提供相關領域的入門及學習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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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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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 東海大學第一校區(哲學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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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位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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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社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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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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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海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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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社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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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員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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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以符合東海大學課外活動總則為原則,人人皆可
*對配音活動有興趣及熱忱,認同本社宗旨並同意繳納社費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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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員權利
與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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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得參與社團內部專案與活動,使用社團資源
2. 得參與社團行政,可行使被選舉權、罷免權、提案權
3. 以社團宗旨為原點和標的,發揮自由精神及創意
4. 以東海大學課外活動總則為原則,遵守本社章程及決議
5. 擔當本社所委任或推派之職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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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 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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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幣400元整,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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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社員大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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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員大會
職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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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社團行政團隊的選舉、罷免、質詢
2. 社團年度行程的決議
3. 社團活動預算審核與徵信
4. 社團各項規範的修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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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員大會
召集程序
召集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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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由社長彙整議題,於一星期前公告並主持大會
*一學年四次,每學期兩次,期初期末各一次
*得由超過三分之一社員連署提案,召開臨時社員大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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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員大會
決議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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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不記名,多數決投票
*一般決議,需全體社員二分之一人數出席,決議方成立
*重大決議,需全體社員三分之二人數出席,決議方成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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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社長及其他組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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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長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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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本社資歷一年以上,對社團有實質貢獻
2. 熟悉社團運作、全年活動流程
3. 經正當社長選舉程序選出者
4. 具備參與專案活動之經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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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長選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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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每學年一次,於下學期末會員大會選舉。
*需全體社員二分之一人數出席,多數人同意行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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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長職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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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社團內部總負責人
2. 社團對外公關代表,負責接洽、公務稟報與公文處理
3. 活動專案與議題的最終決斷權
4. 任命社長外之社團行政幹部,監督社團運作
5. 收集議題,召開並主持社員大會
6. 延續社團命脈,建立社團口碑,培養有才接班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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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長罷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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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若行政幹部有任何不適任、行事瑕疵等疑慮,任一社員得於社員大會提出不信任案進行罷免。
*需全體社員二分之一人數出席,其三分之二同意,方罷免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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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組織設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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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除社長外,本社另下設
「文書」:擔當紀錄(會議、通訊錄、行事曆、活動)的管理,實質上的副社長,必要時代替社長出席公務
「總務」:管理社費,計算經費收支,核銷發票
「資訊」:網頁更新、器材維護、資訊的數位化擔當
「教學」:教材準備、課程規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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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組織任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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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除社長外的職務,皆由社長依大會推舉名單任命之。
*罷免程序同社長罷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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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附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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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程修改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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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任一社員可提案,需有一位以上行政幹部附議。
*需全體社員三分之二人數出席,其三分之二同意,方修改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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